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
2022-07-20
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
202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
2021年9月,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陸拓公司”)董事會成立。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《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章程》《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》等相關規定,切實履行董事會各項職責,認真開展各項工作,為公司規范、有序、健康、穩定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?,F將董事會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況報告如下:
一、報告期內經營情況回顧
2021年以來,在股東唐山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集團公司”)的正確領導下,陸拓公司牢牢把握“11347”工作思路,貫徹落實“一業為主,多業為輔,延伸上下游,打通產業鏈”的工作方針,充分發揮職能作用,主動靠前,積極作為,全面推動各項重點工作開展,實現收入226.9萬元。
二、2021年度董事會日常工作情況
(一)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
2021年,陸拓公司共召開董事會會議2次,全部采取現場會議形式進行,共審議3項議案,全部按照陸拓公司內部程序履行,3項決議全部有效執行。會議主要情況和決議內容如下:
(二)陸拓公司董事會成員配備情況
陸拓公司董事會成員的配備共經歷兩個階段。
第一階段:2021年9月18日,集團公司公司印發《關于李來民等同志任職的通知》(唐高組干﹝2021﹞9號),研究決定李來民兼任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;馬建華任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董事。陸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暫由李來民、馬建華組成。
第二階段:2022年1月30日,集團公司印發《關于李來民等同志免職的通知》(唐高組干〔2022〕2號)免去李來民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。2月24日,集團公司印發《關于馬建華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》(唐高組干〔2022〕5號),任命馬建華為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。2月25日,陸拓公司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,選舉王岳為陸拓公司職工董事。2月28日,集團公司印發《關于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變更的通知》(唐高組干〔2022〕6號),任命王巖、莫鑫、王志友、谷振楠為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外部董事。陸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暫由馬建華、王岳、王巖、莫鑫、王志友、谷振楠組成。
(三)集團公司董事會制度建設情況
按照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,陸拓公司董事會結合公司實際,進一步加強董事會制度建設,強化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,履行國有企業董事會定戰略、作決策、防風險的職責。在董事會制度建設上,制定了《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和議事清單》。
(四)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情況
報告期內,陸拓公司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規范召開董事會,各位董事均能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,勤勉盡責,公司治理結構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。
陸拓公司董事會積極貫徹落實各項決議,運作規范;認真履行自身職責,監督企業執行公司章程、各項議事規則等規定,進一步規范了企業運營,完善了公司基本制度建設。在全面落實治理各項活動的同時,陸拓公司董事加強對公司治理和法律法規的學習,進一步提高了責任意識和履職能力。
三、2022年經營目標
按照集團公司“11457”工作思路和2022年度工作會議安排,陸拓公司2022年度經營目標為:多元化經營收入839.6萬元,年內新增汽車租賃用戶 4 個以上,租賃車輛出租率100%;拓展廣告媒體資源 5 個以上;遵化服務區加氣站項目要在年內建成運營;唐豐快速路“三位一體”服務區加油加氣站項目建設任務完成 50%。
四、2022年董事會工作重點
2022年,陸拓公司董事會將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,充分發揮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,勤勉履職,忠實履行集團公司賦予的各項職權。深入探索研究對決策科學性、合理性以及防風險的把控,不斷提升決策能力和決策水平。
(一)加強董事會規范化建設
1.按照省國資委《關于集中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》精神(冀國資字〔2021〕138號),參照河北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示范文本(國有全資公司),對陸拓公司章程進行修改,進一步明確和完善董事會職權。
2.依據陸拓公司《章程》,參照集團公司董事會建設相關情況,修訂完善《董事會議事規則和議事清單》以及公司基本規章制度,進一步契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。
(二)充分發揮董事會職能作用
1.聚焦“十四五”規劃以及集團公司總體戰略發展方針,研究制訂公司戰略和發展規劃。
2.聚焦強鏈補鏈延鏈,結合多元化項目開展,制訂公司投資計劃,并審議決定相關項目的投資方案,確保程序合規,有效防范風險。
3.加強對董事會決策的跟蹤落實及決策評估。
(三)推進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重點任務
1.探索和推進市場化薪酬體系和全員績效考核體系建設。
2.推進落實企業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,對經理層履職實施有效的監督。
唐山陸拓實業有限公司董事會
2022年5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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